物业收费问题
留言时间:2022-03-10 10:5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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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我需要咨询一个物业收费问题。2021年我在华邦新华城畅华园购置了一套商品房,2021年8月我已将房屋契税和维修资金全部交齐,但是没有去物业验房拿房,2022年2月物业打电话说我没有验房和拿房也需要缴纳物业费,所以我想知道这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谢谢。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3-15 15:02
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物业条例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有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为准。根据规定,您需要缴纳物业费。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西市街道物业办联系,电话:392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