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有中铁七局的人到水云涧小区商谈加装电梯的事情是否靠谱?
留言时间:2022-02-21 20:5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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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几位自称是中铁七局的人来水云涧小区商量加装电梯的事情,但是让他们出具相关资质及政府公文又无相关文件,天天只会让我们带上身份证和房产证去他们公司一起开会。我经过查询后发现,春江公寓小区加装电梯的合作方并不是他们,居民实在是无法凭一面之词信任他们,天天下班后找到家里找到我们,实在是不胜其扰。想问下政府,水云涧小区的楼房是否符合电梯安装的标准,中铁七局是否有相关资质?
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用物业和政府方共同出面和居民们商讨确认居民意向以及后续事情的商讨吗?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2-28 11:36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1年裕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已结束,目前2022年具体实施方案尚未出台。根据《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规定:申请人为增设电梯的建设单位(人)即实施主体,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为社区居(村)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的全体业主,其中以单元为单位申请增设电梯的,应当不影响本幢房屋其他单元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签订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协议,明确委托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经业主同意后再进行房屋鉴定和专项设计,并将文件公示,公示后与电梯公司签订安装协议。上述材料经各方单位联合审查后进行施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裕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组联系,电话:0564-392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