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翻盖咨询
留言时间:2022-02-16 09:4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491
霍山县水务局家属区内平房,房屋年限在40年以上,房屋老旧,结构落后,居住条件和体验很差,幸福指数低,现老年人居住,原房屋设计室内也没卫生间和厨房,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我想请问,在现在没有拆迁的情况下,可否进行原址翻盖?
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2-21 08:02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与执法的意见》(霍政【2008】23号文)规定,县城规划区核心区内(东至105国道衡山镇东界,西至柳林河、北至外环路北侧100米,南至六潜高速入城连接线和九桠树)除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统建安置区外,不再批准零星新建、改建个人住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以下单位联系: 霍山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5026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