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报销问题
留言时间:2022-02-07 15:5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6190
请问身患强直性脊柱炎申请了慢性病证后,如何进行医药费报销?就是报销的比例问题还有报销的手续问题?实在不是很清楚,患者在安徽省外就医的。望告知,另外请告知此种疾病能报的门诊用药目录,感谢!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2-15 10:17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六医保秘[2021]80号)规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自申请认定通过起,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居民医保起付线为500 元,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封顶线的病种,支付比例参照普通住院,其余病种支付比例为60%。强直性脊柱炎慢性病符合规定费用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5000元。 参保人在市内各级承担门诊慢特病服务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省外就医应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购药,费用先行垫付,年终凭有效票据、病历及费用清单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机构审核报销。慢性病用药目录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可致电0564-866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