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7240827508558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反映金寨县绿城春风里物业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扣压业主钥匙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2-01-20 17:08
来信内容:
我是金寨绿城春风里的业主,通知我于2022年1月4日收房,其他费用我已经缴纳,在缴纳物业费用时因我不愿缴纳增值服务部分而被告知无法拿到钥匙和我购房时的相关证件。增值服务费依照法律规定不是必须缴纳部分,在我们购房时开发商将增值服务部分做为与购房合同捆绑,因此1.8元的物业费中的增值服务费部分属于购房时强加与我们消费者的捆绑性销售,强加于我们消费者的。其次依照我们一个县城的销费水平来看具有不合理性,我们县2021年12月新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也仅为1430,而我们这之前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280元的时候就给我们定下了每户每月最低200多元的高价物业费,就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这明显也与县城的消费水平不相符,我们做为贫困县的老百姓这无疑是曾加我们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合同应以公平、平等、自愿为原则,我们并不是自愿签订如此不平等的物业协议,且强制执行增值服务部分,将增值服务部分做为购房时的附加条件强加与我们业主的一份合同,不具有公平、自愿性。以我们业主不签字就无法购房为前提,不缴纳不合理的增值服务部分就没法拿到钥匙,是何等底气让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如此底气?政府部门的监管何在?消费者的权益何在?还有原合同中是1.8的构成也与现有合同构成不符,我们在签定合同时其中明确注明基础服务费0.9元,增值服务费0.9元。而现在的合同与当时签定的并不相符,虽然说有备案等手续,我们做为消费者也具有知情权。综上所述,我认为该物业费中增值服务部分属国家规定不是必须缴纳部分,而现在先通过强制捆绑销售行为,再依照相关部门的程序使这种强制性收费变向合法化,对我们做为弱势群体消费者不公,我做为小区居民愿意缴纳合理物业,对不合理的强制性收费坚决抵制。对物业部门扣留钥匙及购房相关资料的行为表示抗议,请相关部门对于这种捆绑不合理收费以不缴费就强行扣留业主钥匙的行为给予关注和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金寨县政府
办理时间: 2022-01-26 20:59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县政府安排县住建局和城管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2022年1月21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联合县城管局物管中心前往绿城建设单位进行了调查,针对合同约定交纳物业增值服务费问题,经现场核查,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有该项内容,并通过了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经了解,绿城春风里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等级为A级,依据金寨县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金发改价格〔2017〕303号)文件规定:多层、高层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A级每月每平方米0.75—0.90元。绿城春风里小区物业服务费为0.9元/平方米/月,电梯运行费0.4元/平方米/月(一楼免收),共1.3元/平方米/月。另增值服务费0.5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价格已备案并公示。接到投诉后,2022年1月22日下午县物管中心到绿城春风里小区进行调查了解,您户已办理接房手续。通过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房屋钥匙已拿。县城管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今后要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金寨县住建局0564-7062465,金寨县城管局0564-518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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