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意见有争议
留言时间:2022-01-11 11:2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988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近期我们公司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时遇到如下问题是由专家组提出的审批意见: 1、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没有具体考核的目的、办法和内容; 2、在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中未执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不对)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中交底程序和人员不符合要求; 4、安全检查制度中检查项目与具体内容不符;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未针对本企业资质特点进行编制;(注意总包、劳务分包的关系); 6、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未针对本企业资质特点进行编制;(注意总包、劳务分包的关系)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针对本企业资质特点进行编制;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办法中存在已废止的标准和处罚办法;9安全检查制度中存 在总包项目部级的检查内容;10事故报告制度中报告时间不符 合要求;1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没有相关机械操作规程;12安全教育培训编制依据过时; 13安全预案中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已废止。 根据以上审批意见,专家组审核意见评论不一样,没有一次性集中指出关键性问题。我们公司自法人、股东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班组等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一直秉承着安全大于天的安全生产施工理念,也一直赋予实践当中。我们提交到住建系统的安许延期资料也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写的合法合规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协调,认真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应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人为延缓审批进度,只会加重企业负担。 所以,建议相关主管部门考虑实际情况,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请相应的专家明确指出问题所在,我们根据你们的要求来进行修改。 安徽盘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2-01-14 16:23
网友您好!你司在“百姓畅言”中留言反映“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复核,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一是安徽盘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新成立的公司,此次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属首次申请,不是延期申请。二是你司资质类别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但复查你司上传的资料,基本都是施工总承包类别相关制度规定,且部分资料引用的法规、规定已废止,专家组提出的问题都是你司资料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三是你司仅申报一次,专家组均一次性提出问题,不存在未一次性集中指出。四是关于优化审批问题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前置审核,不是备案制,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服务好企业,我局已大幅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间,已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承诺至5个工作日办结(专家审核时间除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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