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碧桂园珑悦多收业主费用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2-14 09:0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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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碧桂园珑悦业主,为什么我们没有入住,还要每年交纳二次供水费,电梯费?
物业费每年都按时交纳的
回复单位:六安开发区管委
发表于:2021-12-16 19:41
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了解,并询问物业负责人等。经查,业主合同收楼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费用从次月1日开始产生,收费之日起物业公司已开始对公共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运行及维护保养费用整栋楼业主平均分摊,且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第六条】规定:甲方应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之日、甲方实际收楼之日(二者以时间在前者为准)起,且不论甲方是否居住或使用,均应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分摊费用。感谢您对小区建设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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