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
留言时间:2021-12-10 18:0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491
霍山县人才引进政策实施的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霍政办〔2020〕16号)中,对于安家补贴的购房要求是“购买我县主城区且于2019年10月8日(含)后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我想咨询下,我的首套房由于面积太小,卖了以后再买的新房,是不是也属于首套房,是不是也应该享受这个补贴政策,但是我去人社局问了,工作人员说前俩批可以,但是现在不行了。我就想问下是不是有这种说法,有什么依据吗
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1-12-14 20:37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县最新的人才政策《关于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高技能人才在霍山就业创业支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购房安家补贴,网签备案时间继续按照2019年10月8日(含)执行,具体房查为该时间节点起夫妻双方名下唯一住房。可能因工作人员的政策解答不到位给您带来的困惑,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人社局人才窗口联系:0564-391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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