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092429486516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反映工商银行金寨支行封存账户的相关问题
来信时间: 2021-12-09 09:29
来信内容:
我在工商银行融易贷欠款属实,工商银行金寨支行却实施了封存、冻结储户工商银行储畜卡的违法行为,侵犯储户的合法权益,给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法》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和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请求银监委给予工商银行金寨支行罚款并要求工商银行赔偿本人1万元的损失。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六安银保监分局
办理时间: 2021-12-15 17:30
回复内容: 您好!我分局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要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进行核实并反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沟通并将处理结果向您告知。我分局现再次将处理结果向您告知,并建议您可以采取其他途径处理;您在我分局电话回访中已确认并知晓。 如您有其他疑问,可与我分局联系(0564-32276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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