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待遇问题咨询
留言时间:2021-12-03 09:1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003
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企业退休人员,于2021年9月份办理的退休手续,昨天刚刚拿到退休待遇审批表,对退休待遇有异议,后经了解,2021年的退休待遇是按照2019年的标准计发的,待2020年的标准出来后再补发差额部分,请问领导,是这回事吗?若是,请问差额部分何时能发放?谢谢!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于:2021-12-03 18:02
您好!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退休人员待遇计算需要用到省里公布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由于每年公布时间不确定,为不影响新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我中心先按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核算发放临时待遇,待省里公布新的基数后,再重新核算待遇标准。一旦省里公布新的基数、全省统一社保业务系统能够操作,我们将及时为你重新核算待遇标准并补发待遇差额。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市养老保险中心,联系电话:0564-3376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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