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关于入住业主的界定
留言时间:2021-11-29 16:3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116
县里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要求入住率达到百分之六十及以上,我们小区业主拿房率超过百分之六十以上 但是有部分业主未装修好入住,导致入住率达不到百分之六十,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成立业主大会?难道拿房交物业费了还不算小区的业主吗?
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1-12-07 15:19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住宅小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具体请与新店镇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对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新店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6271026。 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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