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城王府违约金
留言时间:2021-11-24 17:0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684
皋城王府违约金至今未发放一分钱,解决方案兑换车位或商铺均需维权方再出资。车位现均由物业进行管理出租收费,既然违约金可以购买车位,为何不能将这些车位划为债权人共有,无需再出资,由车位租金抵扣物业费。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1-11-30 11:16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皋城王府项目逾期交房的违约金问题,市住建局已经多次联系开发企业及小区业主进行调解,并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 一、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 二、因开发企业目前资金困难,违约金以欠条形式给业主,并积极筹集资金解决该问题。 三、业主可自愿选择地下车位或商铺,部分费用可用违约金抵付。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开发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积极处理涉及违约金相关问题,并引导业主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七条约定,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如仍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64-393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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