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得缴纳契税才能收房
留言时间:2021-11-24 09:3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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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吾悦华府二期的业主,今天我在准备收房的时候开发商说是必须得缴纳契税才能收房。请问市长,这种规定不合法吧?而且买房合同里面明确写道“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既然合同里面明确有写,为什么这些开发商还敢明目张胆的要求业主必须缴纳?缴纳契税是每个购房人的义务和责任,作为业主我们有权利选择自行缴纳契税。我希望六安在辉煌发展的同时,政府也能给年轻人更多一些的保障,这样我们买到的才是一个温暖的家,而不仅仅是一个住所,希望六安越来越好。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11-30 19:50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其申报缴纳时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纳税人可以参照以上内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申请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明之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梅山南路建设大厦一楼税务窗口自行办理契税申报,税务窗口号码0564-3950277。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裕安区税务局税政二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3950300。
(沟通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以上政策,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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