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分户
留言时间:2021-11-12 11:4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411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和我老公结婚已经很多年了,但我们户口依然和家中老人在一起,去派出所办理不了分户。因为我们名下没有房产。没有房产真的就分不了 户吗?兄弟一家,和父母都在一起,户口本用着特别不方便。我是新安镇石塘村居民,之前给出的理由是这里属于拆迁区不能分户,但十年都过去了,也没有拆迁。请领导给予答复,谢谢!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11-18 16:4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分户问题,按照《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1、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变更、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提交不动产权变更、分割登记的合法证明材料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2、集体土地上的家庭户分户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分割为前提。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根据您所述,您夫妻名下并无房产,不符合上述分户条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与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新安派出所联系,电话:0564-231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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