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补贴
留言时间:2021-11-01 22:4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781
您好,请问一下我这边2018年毕业,一直在六安工作,原先签过劳动合同,自2021年1月1日与公司续签了4年的劳动合同,2021年3月在六安买房,符合购房补贴申请吗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11-09 10:55
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您所在安徽永成电子机械有限公司未纳入重点企业名录内,且首次在六安参加工作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前,不符合《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文件中购房补贴申请条件。11月3日,经我单位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64-515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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