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光明南苑物业
留言时间:2021-10-21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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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4年拆迁,等待7年时间终于在2021年迎来了新房,但是辛苦等来的新房却让小区物业弄的身心憔悴:
1.国家从2021年9月1日开始明令禁止物业公司收取除物业费用以外的各种杂费!但是光明南苑物业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如不缴纳保证金,不给业主开通水电。
2.物业违规私自收取停车费,不论业主车辆还是外来车辆,超过两个小时就收费。请问该物业公司停车费收取有无文件依据?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小区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不应该成为物业公司敛财的场所!
3.小区停车费、广告费等公共收益有无向业主公示?是否返还业主?
物业公司应是为业主服务,不是来管理业主的,老百姓辛苦半辈子住的地方,变成了家庭式监狱,条条框框受物业牵制!
强烈建议光明南苑物业退还保证金,取消小区内部停车费收取,之前收取各项费用,必须在小区门口予以公示
创建文明城市,请从物业公司自身做起!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10-27 18:36
市民您好,反映的情况已收悉!
1.我局已经责令物业公司退还装修保证金。2.该小区收费及车辆停车收费均有公示。3.该小区为近期刚交房小区,暂时没有广告费等公共收益。电话和投诉人进行了沟通,取得投诉人谅解。如有疑惑,请致电三里桥市场所0564-3338315、金安区城管局三里桥大队0564-256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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