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御府租赁车位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21-10-09 10:4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797
紫御府小区现车位租赁要求3年起租,地上车位明明大量都没有租赁但却不给我们业主租赁,地下车位要求一次性3年起租,除收租赁费以外还要求交付清洁费用,与其他小区车位租赁费差异较大,导致现有小区车辆无法停靠小区内部,小区地下车位却基本上空置,请主管领导帮忙沟通、调解。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发表于:2021-10-12 09:01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2条规定,物业管理范围内的车位、车库,其归属通过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目前相关法规未明确规定车位租赁的时间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具体时间应根据双方签订的车位租赁协议约定。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市住房发展中心已联系紫御府项目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协调物业公司,完善车位销售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车位不得拒绝业主承租,并由双方签订租赁协议约定车位租赁时间。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后续物业管理问题,如信访人仍有疑问,可向所在区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评价: | 很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