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金仕佳缘新房四五年没住,物业却要全款收取费用,安照国家规定是要少收30%。
留言时间:2021-09-13 17:2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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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请问一下,舒城金仕佳缘新房四五年没住,安照国家规定是应该要少收30%。,可是物业每年都要全款收取,压根不合理。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1-09-17 16:35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在房屋买卖签订合同时,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交付手续,视为交付。已交付房屋的业主虽然没有居住,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区域(场所)和公用设施已经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产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应由业主承担,收费标准由属地物价部门核定。您要求减免物业费用,没有相关的减免依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可致电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64-88679205。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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