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评审
留言时间:2021-09-02 10:1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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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4年6月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毕业后一直在施工单位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未取得过初级职称证书,现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二建建造师证书。其中18年6月通过考试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19年5月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19年9月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期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按延期注册要求通过了线上线下继续教育;市政专业施工业绩1项。因此想咨询下按照上述条件,本人是否符合建筑工程中级职称或市政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标准?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于:2021-09-09 17:26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文件规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可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可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皖人社发[2017]72号文件明确的对应关系仅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用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的依据。对于申请参加中级职称评审,需要按照您所在系列评审标准条件执行,建设工程系列请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执行。我市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评审可咨询市住建局,联系电话为0564-3925032。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市人社局相关科室,联系电话:0564-337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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