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4244340873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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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关于反映永安南苑小区安全隐患的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1-08-30 14:43 |
来信内容: |
裕安区平桥乡永安南苑小区每层楼外围走廊附近区域有中空,直通地面,只有简单的1米高左右围栏,安全隐患太大,小孩很容易翻越掉落地面,但是物业又不让在此区域安装防盗窗,要是有小孩掉落地面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在谁!?发生事故一家人的情感你们负责部门能够体会吗!?望政府部门能够给予解决此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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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裕安区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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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09-03 21:59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您反映的外廊是两个单元之间的联系廊,属于辅助外廊,此联系廊是基于房屋设计,承建方按照设计进行建设的,经裕安区平桥乡物业办和小区物业现场查看了3#20层和7#2层及20层,整个护栏分为上下两部分,测量后下半部分水泥建筑高约75厘米,上半部分铁质护栏高约55厘米,整个护栏高度约为130厘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公告: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此小区外廊在高度上符合《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2、8月31日,市住建局安排工作人员会同建设单位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勘测。经查阅该楼栋相关图纸资料以及现场实际测量,您反映的走廊部位的栏杆是按图审合格后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栏杆实测高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3、根据六建房〔2021〕42号《关于加强六安城区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一、三条规定:六安城区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当遵循安全、美观、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应当符合规划、设计、消防、环境保护、城市容貌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六安城区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不得擅自开、堵门窗、封闭露台。如确需加装防盗窗请进一步咨询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和消防部门意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建议家长对未有完全行动能力的儿童加强看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裕安支队平桥大队、市住建局联系,电话:平桥乡政府0564-3309095、平桥大队0564-3923616、市住建局0564-3953689。 沟通联系情况:裕安区平桥乡政府、区城管局、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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