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鼎世纪城小区业委会违规投诉
留言时间:2021-08-27 16:2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883
万鼎世纪城小区业委会违规之处: 1、 违规选聘物业公司,公告通知业主7月25日在村部三楼开会选聘新物业公司,(招标前没有在小区内对业主公示参标单位任何信息,中标后也只是简单公示了一下中标单位名称)实际开会地点临时改变到鸿福家宴酒店,防止业主参加。因选聘工作程序不合法,街道与村自始至终没有委派任何领导参加指导。业委会单方决定,直接内定了亲和家物业。而实际参与竞标的公司一共也就两家,一家是亲和家物业,另一家是世茂天成物业,世茂天成物业提供了详细的标书资质业委会看都没有看一眼,被直接否定。也就是说世茂天成物业实际是来凑数的。 2、 万鼎世纪城小区业委会违规装潢和使用办公室,超标面积非常严重,强行占了300平方物业用房用于办公。办公室装修费公示是2.3万左右, 实际费用是4万元左右, 其中不包括业主免费提供的价值三万元的地板砖。 3、 业委会违规聘用一名专职秘书名为(行政秘书)月薪3200元人民币,据业主们反映登载在新周报上。 4、 小区业委会弄虚作假欺骗业主选聘新物业已经在政府备案,煽动业主们不要交费,但又一直不愿拿出相关政府备案文件给业主们看。从8月3日开始邀请亲和家物业进入万鼎世纪城小区,业委会成员亲自带领他们在整个小区转悠,严重干扰阻碍现物业公司正常管理秩序,闹的整个小区人心惶惶。我们恳请政府改选万鼎世纪城业主委员会,还万鼎世纪城一个美好的明天!
回复单位:市长热线网络中心  发表于:2021-09-09 08:36
市民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1、经街道物业办调查了解,业委会选聘新物业招标大会原定于7月25日在大岗头村部会议室召开,但因与村里工作安排有冲突而取消,临时改为鸿福家宴酒店召开。在选聘新物业过程中,业委会履行了公示公告及招标等相关程序。2、《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其中,用于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的,应当按照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比例合理确定,一般按照建筑面积二十至四十平方米配置。目前,该小区业委会用房有两间,一间约25㎡为办公用房,一间约20㎡为业主活动室(会议室)。办公用房装修费用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商议,由物业支付。3、《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2021年3月1日召开了小区第三次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和表决业委会聘请执行秘书事项。大会应到30人、实到14人,没有过半数业主代表参加,因此会议决定无效。5月21日,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聚集,业委会在小区业主代表群发布了招聘文员的信息,经业主代表在群内表决过半数表示同意。街道物业办认为,该事项决定过程不符合相关程序,已责令业委会进行整改。4、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终止其委员资格:(一)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的;(二)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牟取不当利益的;(三)损坏共用设施设备,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观和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拒缴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以及违法出租房屋的;(四)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五)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若小区业委会成员存在上述行为,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业主大会提议终止其委员资格。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关注,后期若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我们,电话:0564-2696001(大岗头村),0564-3381368(望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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