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桥乡和城南镇撤“乡”“镇”设街道的咨询
留言时间:2021-08-2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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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乡和城南镇部分用地在2008年版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已经被划入到中心城区了,经过十来年的发展,城镇化进程非常快。 目前裕安区只有三个街道办事处,那么请问结合着新一轮的六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平桥乡和城南镇势必全境处于中心城区,两乡镇下一步是否会有撤销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计划?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9-03 10:21
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乡镇改街道属行政区划调整变更,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七条: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变更的理由、范围、隶属关系,政治经济情况,人口和面积数字,拟变更的行政区划界线地图,以及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报告和意见等。目前,该事宜需有裕安区区委、区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实际情况讨论研究决定并提出申请,由市、省民政部门报省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于裕安区民政局地名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330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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