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作证明怎么开具
留言时间:2021-08-23 18:1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309
本人爱人户籍在裕安区平桥乡,因怀孕失业4个月,现需要开具无工作证明,请问在哪个部门可以开具,谢谢。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8-26 17:26
尊敬的杨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规定,“居民就业状况证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建议您家属进行登记失业,或到政务服务征缴窗口开具无社保登记证明。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裕安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64-33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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