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振兴文禾赋1号楼,5号楼存在问题的咨询
留言时间:2021-08-19 17:1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399
1号楼:01户(东边户),现在存在的问题是,01户的东侧,墙体外侧有个三角台位置,当时宣传时说可以砸墙体,把三角台利用上,做个阳台,现在被告知无法使用,请问具体后期该如何处理?统一封? 1号楼和5号楼共同存在的问题:02/03户的北阳台位置,有部分伸出墙体外侧,图上显示是设备平台,目前物业告知不能砸墙体封起来,宣传时候说是可以的。不封的话,下雨雪天肯定是不行的,严重影响到生活。请问后期该如何处理? 老百姓买个房不容易,请贵局领导尽快处理。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8-30 18:56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经了解,业主砸墙体封阳台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上述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3266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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