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
留言时间:2021-08-19 12:3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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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0年起在市属企业工作,已缴纳社保,现在准备购房,是否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 2.购房补贴条件中的家庭户无房,是指包括配偶、子女在内的家庭户,还是指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内的家庭户?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于:2021-08-25 16:5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经电话与您本人联系沟通,得知您咨询的是《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文件,根据该文件精神,"自2021年1月1日之后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在六安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因您是2020年参加工作的,不符合人才新政规定的时间范围,因此不能享受此项政策的购房补贴。同时,告知我市出台的另有《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实施办法》(六政办〔2017〕3号),享受对象为“在我市市属、县区所属的国有、民营企业(不含金融业)或在我市注册和纳税,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和省属驻六安从事制造业的国有企业稳定就业的,且已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的,并具有六安市户籍或《居住证》且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20000元住房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请等符合相关条件后,到您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申请。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0564-3313779。2、根据《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 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有关问题解答:本政策中,在六安无自有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三区)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申请人婚姻状况和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情况,采取“诚信承诺制”。 如仍有疑问,可与市住房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393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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