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办理不动产证
留言时间:2021-08-04 15:2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89
您好!我们是金安区三十铺镇回迁户,回迁很多年了一直未办理不动产证,请问,和平小区,松林苑小区,枣园小区什么时候能办理不动产证。谢谢!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8-09 19:45
尊敬的张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核查,金安区三十铺镇回迁安置小区和平小区、松林苑小区,截止2021年8月9日未在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楼盘初始登记,等该小区到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楼盘初始登记后即可办理其他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三十铺镇回迁安置小区枣园小区4号楼,经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核查,已于2020年12月5日完成楼盘首次登记。现您已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回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收取的要件:1、权利人身份证明;2、回迁安置协议;3、结算清单;4、契税完税证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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