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指示信号灯
留言时间:2021-07-12 13:1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364
县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大队:龙舒西路春秋至高峰路段也已验收通车,但此路与高峰交汇处交通指示灯形同虚设未能使用,人流车流混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盼贵单位领导重视起来。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1-07-14 16:13
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我县龙舒西路春秋至高峰路段交汇处的信号灯事项,作出如下回复: 我县龙舒西路通车后,我局交管大队代表建设单位就恢复建设龙舒西路与高峰南路交汇处的信号灯向县城管执法局作出杆线安装书面申报。6月24日,县城管执法局作出了行政许可。此后,我局交管大队组织力量正在进行安装建设。目前,此处信号灯地基基础建设刚完成,地基尚未凝固硬化。待地基硬化达标后,我局交管大队在确保稳固、安全的前提下,将立即埋设信号灯杆件,并依序做好相关工作。综合分析安装建设各环节所需时间,初定于2O21年8月1日前恢复此处信号灯并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