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千人桥镇农村自来水的收费标准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06 20:2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160
尊敬的县领导: 本人是舒城县千人桥镇五里桥村村民。所用自来水的供应单位是坐落在本镇的“上阳自来水厂”。我想咨询一下,对于本镇农村自来水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另外,因为本人家庭的用水量较大,基本都会超过计划用水(60立方/年)。故上阳自来水厂对本户收费的计算方法为: 上年预存(120元)+抄表计量立方(当年指数-上年指数)×2 = 年度应交水费。请问,这种计算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复收费的现象? 按照本人理解,水费和电费一样,同属商品。既如此,就该和电费一样,收费简单、明了、透明。用多少水交多少钱!天经地义!当然,对于年度消费达不到60立方/年/户的,收费120元/年/户,本人表示理解。但对于用水超过60立方/年/户的,年度应交水费应该=抄表计量立方(当年指数-上年指数)×2 -上年预存(120元)。这样才合理、公平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1-07-08 16:21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完善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政策的通知》(舒发改价格[2015]335号)要求,千人桥上阳自来水厂实行“两部制”水价,月水费征收以户为单位,以每户每月5吨水为基数,不足5吨按5吨计收,超过吨按抄表计收。如按年预收120元(年计用水量60立方米),超出60立方米的,超出水量据实收费。 根据县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上阳自来水厂自来水价格的函》(舒发改价格[2016]182号)规定,上阳自来水厂居民用水价格执行2元/m3,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2.5元/m3。 经电话了解,您通过与自来水厂沟通,已消除因为收费凭证产生的相关误解,达成共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可致电:0564-804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