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暨 “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人: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邓 彪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年6月25日

要:为深入贯彻省1号总河长令指示精神,全面清理整治危害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管护目标,2020年12月,我市发布市级第4号总河长令,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既是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走向“有能有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清理整治河湖顽疾、还河湖以健康美丽的有力手段。半年多来,全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标本兼治,全面起底河湖问题,全力纠治河湖顽疾,全市河湖面貌发生了显著改善。

发布会直播

尊敬的各位嘉宾,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对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光临本次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真诚的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地对六安河湖长制工作多关注、多宣传、多报道。

为深入贯彻省1号总河长令指示精神,全面清理整治危害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管护目标,2020年12月,我市发布市级第4号总河长令,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既是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走向“有能有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清理整治河湖顽疾、还河湖以健康美丽的有力手段。半年多来,全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标本兼治,全面起底河湖问题,全力纠治河湖顽疾,全市河湖面貌发生了显著改善。下面,我就此次“清河清湖”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给大家做一个简要报告:

一、简要介绍此次“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基本情况

(一)此次专项行动开展背景

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至今已有近4年时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各成员部门密切配合、各级河长湖长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下,我市河湖管护水平不断提升,河湖面貌持续改善,2020年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但通过日常巡查、河湖暗访等发现我市河湖管护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级河湖,尤其是农村河湖脏乱差的情况依然存在,各级暗访依然能发现存在问题;二是基层河湖管护力量薄弱,管护责任主体尚未完全明确,一线管护人员、经费及管理制度尚未全面解决。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市河湖管护水平的全面提升,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水生态环境的期待。

(二)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

我市开展此次“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破解以上难题:一要清理存量问题,通过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现存的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突出问题;二要遏制增量问题,聚焦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河湖日常管护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市河渠湖库的长治久清。

(三)专项行动的阶段划分

此次专项行动共包括三个阶段,自2020年12月中旬开始,2021年6月底完成。

第一阶段为排查摸底,已于今年1月底前完成,主要任务对全市河渠湖库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问题动态台账;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至今年6月底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河湖管护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等问题的清理整治,实现全市河湖无“四乱”的目标;

第三阶段为健全长效机制,贯穿整个专项行动,主要任务是明确河湖管护责任主体、建立河湖日常管护新模式、切实落实河湖管护人员经费,并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制度。

目前专项行动已处于集中整治河湖问题和健全长效机制的最后阶段。

二、此次专项行动主要举措及取得成效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周密部署此次专项行动

为扎实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联名签发了市级4号总河长令,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分管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先后三次前往河湖一线查看问题整治情况;市河长办坚持把专项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抓细抓实,对各县区进展情况每月一通报每月一调度。总河长令发布后,各县区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均联名签发县(区)级总河长令进行全面贯彻部署,县区政府专门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细化行动范围、目标及清理整治具体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县、乡、村三级河长湖长作为“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全市形成了党政领导高位推动、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级河湖长一线巡查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真查实改,全面清理整治河湖顽疾

在问题排查方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乱堆垃圾固弃、非法乱建乱搭、非法开采矿石和取水、乱排乱倒污水、非法设置矮围捕鱼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问题排查。各级河湖长深入河湖一线,实地巡查河湖问题;各县区河长办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全河段、全湖区、全水域做到全覆盖;市河长办紧盯重点水域和农村河湖,派出两个工作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河湖暗访。通过上下联动的真查实巡,截至目前,各县区共摸排“六乱”问题151个,市级暗访摸排问题47个,基本做到了问题排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偷报瞒报。

在清理整治方面,市县两级严格建立了问题动态台账机制,按照“边查边改、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的原则,针对问题严重程度及类型,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河湖长和单位以及销号时限,强化对排查问题的整改力度。各县区河长办牵头,公安、生态环境、交通、城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问题清理整改。截至目前,各县区摸排的15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市河长办暗访发现的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6个,剩余1个未销号问题已经制定整改方案。

三是深化司法衔接,全力护航河湖治理管护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运用“河湖长制+生态检察官”、“河湖长制+河湖警长”等创新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厉打击促进难点重点问题整治,护航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针对非法捕捞、盗采砂石、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违法建筑物等7个突出问题,下发诉前检查建议书10份,并对3起违法乱搭乱建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有力推进了重难点问题的整改。运用河湖警长制,围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35次,办理涉水案件31件,抓捕涉案人员9人,有力震慑了电毒炸鱼、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聚焦长效管护,持续推进制度机制创新

此次专项行动的一大重点任务就是建立健全河湖长效管护机制,从而破解一直以来制约我市河湖管护水平的症结。市水利局制定印发了《六安市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霍邱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区域内所有河湖管护责任主体已经明确,并开始常态化开展巡查;金寨县、叶集区结合扶贫公益岗设立了护河员,聘请贫困户担任河湖管护员进行日常保洁,既促进了脱贫攻坚,又保障了水域岸线干净整洁;金安区、舒城县将重要河湖日常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聘请第三方进行专业化养护,取得了良好成效;裕安区在全市率先制定河湖管护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从今年开始每年拿出约700万元用于日常管护。并严格实行管护成效考核激励,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奋力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之年,市河长办将以深化市4号总河长令贯彻落实为抓手,不断巩固“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提档升级。

一是持续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督促各县区持续健全管护长效机制,真正解决有人管、有钱管、管的不好怎么办的问题,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二是推进河湖管护提升行动,实现基层河湖管护制度化、河湖问题处理规范化、河湖长制考核科学化的目标。努力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三是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河湖长制有奖投诉举报机制、河湖长考核机制和河湖长制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压实广大河湖长、成员单位责任,进一步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努力变“政府治水”为“全员治水”。

答记者问:

问题1: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我市建立了一套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联名签发总河长令高位推动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落实的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已经发布了4道总河长,取得了良好实效,那么在2021年我市还会发布新的总河长令吗?

答:2021年,我们计划发布2道市级总河长令,部署推动年度重点任务,目前相关文件已经完成拟制,待市级总河长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

其中,以第5号总河长令发布《2021年市级河湖长任务清单》,根据市级河湖实际和“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级河湖长2021年度124项目正面任务清单、81项负面任务清单以及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为市级河长更好履职履责提供了行动指南。

以第6号总河长令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河湖管护提升行动的决定》,切实破解河湖管护中存在的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置不规范、河湖长履职不到位以及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经费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河湖管护规范化水平。

 

问题2:您刚刚提到您单位今年出台了《六安市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请问可以向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吗?

答:好的,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推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考核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新形势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我市需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方面出台制度文件进行规范。为强化水资源管理,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办法》。市水利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市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水资源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办法》共三十一条,主要包括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主要事项、主要内容、主要工作程序等内容。其中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对象,明晰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市水利局实施水利行业内通报批评(含)以上的责任追究,将在市水利局网站公示1个月。下一步,市水利局将按照本《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确保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