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碧桂园一期维修期间收取物业费
留言时间:2021-06-19 09:5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43
本人是舒城县碧桂园一期业主,20年7月收房时,卫生间持续漏水,墙面空鼓严重以及其他很多问题,后来因为防水重做等一系列问题,维修持续半年时间,导致无法按时入住,但物业依然要求交了一年物业费。现感到利益受到侵犯,希望政府给予帮助!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1-06-25 18:5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与舒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 一、关于您反映的交房维修问题。舒城碧桂园项目交房时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快速解决。经了解,您户在2020年9月30日前报修的所有问题均处理完毕并登记在册。 二、关于物业费问题。经了解,您户收楼日期为2020年7月4日,根据您与该企业签订的“舒城碧桂园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三章第6条“甲方应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之日、甲方实际收楼之日(二者以时间在前者为准)起,且不论甲方是否居住或使用该物业均应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因此产生缴纳了一年物业费。 目前该公司正在梳理业主收房后确因维修导致实际影响入住的时间,并对相应时段的物业费予以减免,请您与该公司物业部门保持沟通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可致电舒城县住建局房地产监管股,联系电话:0564-278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