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案件怎么复查,流程如何?
留言时间:2021-05-24 10:5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7326
信访案件需要向叶集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请问需要哪些材料,流程如何? 问了姚李镇的信访办公室,回答说“不知道,不了解,不是她处理的”。。。 麻烦告知一下,谢谢!
回复单位:叶集区政府  发表于:2021-05-25 15:46
网友您好:根据《安徽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七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查。 第十条,申请人申请复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提出: (一)被申请人是人民政府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 (二)被申请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 (三)被申请人是实行垂直管理行政机关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 (四)被申请人是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 (五)被申请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提出; (六)被申请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提出; (七)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申请复查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复查机关收到复查申请应当予以登记,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不同情况受理或不予受理,如受理,复查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意见。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0564-649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