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路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咨询
留言时间:2021-05-03 22:2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658
领导: 您好!关于高速修路涉及农村住房拆迁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具体内容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是否还参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即如下地址所述内容http://www.ahhuoshan.gov.cn/public/6618081/31463311.html; 2.房屋拆迁补偿是否遵循贵单位2021年新公布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偿方式和补偿计算方式 》,即如下地址所属内容http://www.ahhuoshan.gov.cn/public/6618151/32076191.html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述内容,对应如下地址内容http://www.ahhuoshan.gov.cn/public/6619001/30640701.html; 3.若遵照上述1所述内容,那么按照目前霍山县所在地区房屋及建筑材料市价折算,补偿金额远远低于重置价格,还不够原地重建费用,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平原则,亦与上述2中新发布的内容与宗旨相悖,被征收人应该有权拒绝并要求提高补偿,若当前补偿已有新的明细标准,不遵照上述1执行了,请告知一下新的标准。 最后还有些个人感受想要表达:我相信作为被征收人对于房屋拆迁的第一想法不是想从这场拆迁中获利,而是对自己辛苦建立的承载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回忆和情感的家园的不舍,以及对以后重建新家的迷茫与未知的担忧,因此此时能够得到政府公平温和的对待和重建家园的补偿与保障是我们唯一所求的,还请拆信人能耐心的看完这封信并给予具体的答复
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1-05-12 16:59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多次通过固话和移动电话与您联系,一直未能接通电话; 2.我镇近年来没有高速修路涉及农村住房拆迁问题; 3.目前我镇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按照所述第1条执行,即最新标准六政秘〔2020〕120号文件,您所述第2条均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相关政策法规; 4.若您对以往或今后的农村住房拆迁补偿有其他想法和问题,请咨询县征迁办0564-5033370或磨子潭镇人民政府0564-56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