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湖畔小区物业违建
留言时间:2021-04-23 11:4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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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未名湖畔小区4栋业主都还在搞装修还未住进去 物业就开始在单元楼里搞违建 占用公共场地为己用,既然是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那么使用权就属本栋楼所有业主所有,他们有使用权吗?他们有私自改造权吗?他们通过业主大会和任何业主商量了吗?他们凭什么公占私用?请问政府管不管?如果没人管,我们会继续上访
回复单位:叶集区政府
发表于:2021-04-28 14:37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四栋楼一、二层的规划设计为物业用房。根据《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以方便业主为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配置,具体位置和面积应当在规划设计平面图纸上明确标注。”因为物业没有及时公示物业用房给业主带来困扰,已要求物业公司尽快对物业管理用房抓紧时间公示,同时进行整改。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区住建局联系,电话:0564-277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