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开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
留言时间:2021-01-02 21:3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429
2020年12月,国内多个省份出现新冠确诊病例,多地成为中风险地区,且当地疫情要求无必要不让离开所属地(例如:北京)。但贵局组织的招标活动均在线上开标的前提下,还要求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到场核验身份,明显违背了疫情防控要求。如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员所在地在中风险地区,就无法参加到场参加开标,按照贵局的要求,投标企业就视为没有提交投标文件,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在疫情期间,取消该项规定。
回复单位:市公管局  发表于:2021-01-05 17:22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关注。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和我市实际,现回复如下:在招投标市场上仍然存在着“小老板”借用资质投标以及 “标贩子”借用资质投标等问题的前提下,要求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目的是给那些“标贩子”增加资质挂靠和“围标串标”的难度,这样做有利于挤压“挂靠”和“标贩子”的生存空间,净化招投标市场。同时,在疫情防控方面,我们已形成一套常态化防控机制。目前,我市已经建成了“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已经开始运行。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场环境和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有序推进网上“不见面”开标,切实挤压“挂靠”和出借资质等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