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六保”专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十七) 《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人: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沈 俊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8月31日

要:为进一步规范六安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建设质量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常务会精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发布会直播

各位来宾,各位新闻届的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莅临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质量发展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主要是发布新修订的《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介绍我市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情况。

今年7月29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并于8月10日印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2020】39号(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通知明确2015年的《六安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六安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建设质量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常务会精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1、为了适应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的要求。《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和2018年省政府修订印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评选范围、评选程序、奖励支持等方面都有了新变化。我市原来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需要根据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和推荐的最新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六安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规范,更好地引领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更好培育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实现质量品牌升级。

    2、实施主体需要调整。适应机构改革需要,组建了新的市场监管局,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原《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中涉及质监局、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条款表述与目前实际不相符合,组织实施主体需要调整为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以保证合法性和权威性。

3、为了进一步强调政府质量奖的影响。市政府质量奖受到广大企业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企业和社会组织要求参照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和其他市做法,扩大申报领域、增加奖项、提高奖金、明确获奖者的责任义务。

2020年2月28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在今后评选中进一步增加政府质量奖名额数量,扩大行业领域覆盖面,调动全市各行各业争创质量奖,引导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

3、《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以实施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为龙头,引导企业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逐级引导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质量引领作用。”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明确要求:“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完善国家质量激励政策,继续开展国家质量奖评选表彰,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加大对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形成中国特色质量管理模式和体系。”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共五章32条:第一章总则(共6条)、第二章申报条件(共2条)、第三章组织和评选(共10条)、第四章奖励与监督(共12条)、第五章附则(共2条)。主要修订内容:  

1、调整了评审组织机构。明确由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评选工作,明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2、完善了评选程序。增加了演讲答辩环节。通过实施开放式的演讲答辩,在考察企业高层领导对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理解与运用的同时,广泛开展观摩交流,有利于推广申报组织的先进经验,发挥质量标杆引领作用,扩大政府质量奖的影响力。

3、扩大了申报领域、增加了奖项和数量。明确在产品、工程、服务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以申报。在奖项设置上进行了扩项和增加,市政府质量奖授奖数量由原来不超过3个增至不超过5个,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由原来不超过5个增至10个,目前在全省16个市中设置奖项数量最多。尤其规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以继续申报市政府质量奖。”这在原来的管理办法中是没有明确的。

4、提高了奖励额度。新修订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对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奖励60万元、提名奖10万元。原来《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府质量奖奖励金额只有25万,现在提高到60万元,与合肥保持一致,目前在全省各市中除了铜陵、马鞍山80万元,我们与合肥、蚌埠三个市奖金最高。另外对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奖励维持原来的10万元,在全省也是较高的。

5、明确了获奖者的责任和义务。《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获奖组织的奖励经费应用于支持获奖后的持续改进、经验交流、推广宣传、人员培训等。鼓励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持续提高卓越绩效管理水平,争创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及其他质量管理荣誉。获奖组织和个人在宣传活动中使用市政府质量奖荣誉时,应当注明获奖年度。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优先推荐参评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和其它质量品牌荣誉。鼓励获奖组织为有提升质量管理和创新能力意愿的组织提供指导、服务,参加卓越绩效模式及相关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宣传宣讲活动,积极履行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四、我市政府质量奖总体情况

自2011年以来,我市已开展了5次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共有30家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荣誉,其中16家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14家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名单如下:

第一届(2011年)市政府质量奖企业(4个)

  1、安徽迎驾贡酒有限公司

2、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3、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4、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第二届(2013年)市政府质量奖企业(3个)

1、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2、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2015年)市政府质量奖企业(3+4)

1、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

2、安徽三利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3、安徽省神虹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4、六安江淮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安徽省六安恒源机械有限公司

6、安徽星星轻纺(集团)有限公司

7、安徽龙华竹业有限公司

第四届(2017年)市政府质量奖(4+5)

1、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二次获得)

2、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3、六安百大金商都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4、六安捷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5、安徽永成电子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6、回音必集团安徽制药有限公司

7、安徽省皖西羽绒厂

8、六安中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9、安徽省华银茶油有限公司

第五届(2019年)市政府质量奖(3+5)

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安徽省天堂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华润怡宝饮料(六安)有限公司

六安市海洋羽毛有限公司 

安徽辰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六安市龙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安徽省瀚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舒城浩缘朋纺织品有限公司

五、下一步推进措施

1、强化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上作政策解读。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培训,引导企业和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积极申报市政府质量奖。

2、做好重点培育。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要求,积极做好精准筛选识别,积极引导企业(组织)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经营管理质量和经济效益,打好基础,提高经营管理成熟度。

3、扩大评选过程的积极影响。广泛采用融媒体、网民互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扩大评审过程的影响力,努力将评选过程变为强化全社会质量意识的过程,变为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过程,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4、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推动获奖组织持续改进、持续提升。多形式开展获奖组织的示范行动,共享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发挥激励作用,鼓励获奖组织积极申报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和其他质量品牌荣誉。

5、纳入目标考核。将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的结果纳入对县区政府管委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答记者问:

提问1: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对象有哪些?其奖项有几个?

回答:《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在全市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的最高荣誉,包括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市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选1次。市政府质量奖每次授奖不超过5个,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每次授奖不超过10个。

这里“不超过”的意思,系指如果申报条件达不到要求,当年奖励名额可以少额或空缺的。

 

提问2 :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回答:《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市政府质量奖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 

《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市政府质量奖对申报组织的评选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

 

提问3:市政府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和提名奖的组织的奖励是多少?

回答:《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市政府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分别奖励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60万元、提名奖获奖组织10万元人民币。

 

提问4:组织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回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全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第八条规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不得以原获奖成果再次申报市政府质量奖。获得市政府质量提名奖的组织,可以继续申报市政府质量奖。

 

提问5: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和评审程序包括哪些?进入各程序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回答:《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和评审程序包括发布通知、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现场陈述答辩、公示、批准公告。

不符合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进入资料评审。

第十五条规定:材料评审获得550分以上(含)的进入现场评审;现场评审获得550分以上(含)的进入现场陈述答辩会。

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总分为1000分,其中评审总得分600分(含)以上的方可取得市政府质量奖推荐资格,评审总分550分(含)以上的方可取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推荐资格。

 

提问6:如发现已获奖组织弄虚作假、或违法行为如何处置?获奖组织应如何正确使用获奖荣誉称号及标识?

回答:《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取消其5年内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资格。对已经授奖的,由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提请市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奖牌和证书,并公开通报。其主管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同时第二十八条规定:获奖组织2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以及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奖牌和证书,并公开通报。

第二十一条规定:获奖组织在宣传活动中使用市政府质量奖荣誉时,应当注明获奖年度。

 

提问7:在申报条件中,其中规定申报组织必须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对企业和组织有什么作用?

回答:卓越绩效管理是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逐渐成熟并逐渐得到广泛认可的现代管理模式,是当前国内外广泛认同的一种组织综合绩效管理的有效方法和工具,它能够改变以往企业管理方法存在的弊端,强化内部管控,并完善企业的建设能力。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至少有三大作用:

一是企业发展的“方向盘”。通过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确立核心价值理念,引领企业发展方向,使企业的组织领导、市场开发、资源配置、过程管理及策略分析围绕战略开展,明确企业发展目标,保障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是企业管理的“诊断仪”。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对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在各工作领域开展自我评价,有利于发现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利于评价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的成熟度,为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三是企业管理的“整合器”。企业管理经过长期积累,各领域、各板块都采用了不同的管理工具,采取了多种管理方法,形成了各种管理体系。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利于减少管理过程中不必要的重复和资源浪费,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2001年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理念开始进入中国。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30日发布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T19579-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12年又对两个标准进行了修订,发布了2012版《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两个国家标准。

因此,一直以来,以政府质量奖的方式来推动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强化和提高产业竞争力的主要途径。

目前,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包括我市的市政府质量奖,还有各县区政府质量奖,都是以政府激励的形式推进企业积极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