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解读

访谈时间2026年3月12日下午3:00

访谈期数2026年第二期

访谈嘉宾

访谈摘要本期访谈邀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宣兴中围绕“《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解读”的话题,采用直接问答的方法,与广大网友在网上交流,敬请参与,积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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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事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区、乡镇边界争议调查和调处事务。组织开展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审定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八)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志愿服务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六安市民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职能: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拟定全市民政系统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系统普法教育、依法行政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职能: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指导县区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民政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加强对民政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志愿服务有关工作。 六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职能:拟订社会救助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开展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六安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职能:研究提出行政区划调整思路,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区、乡镇边界争议调查和调处事务。组织开展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公告。配合开展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 六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职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县区之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城市公益性公墓审批,经营性公墓的初审及年检工作职责。 六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老龄事业权益保障科) 职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六安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儿童福利科 职能: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六安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 职能: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部门预、决算及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承担民政统计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拟订全市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检查全市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作为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部门,六安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情怀理念,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本期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宣兴中同志做客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参加六安市人民政府在线访谈,本期访谈的主题是“《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政策解读”,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宣局长,您好,欢迎您来到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做客市政府网在线访谈。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宣兴中: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通过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这个栏目和大家交流。

主持人:宣局长,首先请您为网友们介绍一下《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修订的背景?

宣兴中:好的,主持人。其实《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早在2018年就已经出台的,近年来伴随着婚姻登记领域一些政策法规的变化,省民政厅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

2018年11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结合安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实际,省民政厅印发了《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效指导省内各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办理婚姻登记,有序开展婚姻管理,不断提升婚姻服务。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实施,其中婚姻家庭篇做出了增设离婚冷静期,调整婚姻撤销权等新规定。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开始生效,调整了婚姻登记机关的权责事项,细化了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减少了婚姻登记提交证件要求,取消了婚姻登记的户籍地限制,实现了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基于上述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化,省民政厅牵头对2018年制定发布的《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进行修订。

主持人:那么宣局长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吗?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宣兴中:2018年《省规范》共12章164条,修订时增加15条、修改118条、删除14条,修订后,新《规范》共12章165条。具体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落实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关于登记程序调整的相关规定。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做好当事人婚姻信息联网核对工作,调整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细化完善执行“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开展心理辅导、调解等工作作出规定,制定撤销婚姻登记的操作办法,完善相关档案管理等具体行政管理事项,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保密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对工作中发现疑似被拐卖、绑架妇女行为的,有家庭暴力情形的,作出明确规定。

(二)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改革,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取消户口簿作为婚姻登记要件,进一步明确内地居民可以到任一县级婚姻登记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大陆)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可以到任一有确定职责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含补办)、离婚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最大程度上方便群众办事。在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流程中对信息比对、审查核验的操作办法进行细化要求,规范登记业务流程,避免冒名顶替等问题发生。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对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电话咨询、线上服务等内容进行了细化优化。

(三)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建设和辅导教育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婚姻登记机关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文明婚俗、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等职责。对婚姻登记机关及时开展婚前教育、婚姻家庭辅导、离婚冷静期辅导,根据新《婚姻登记条例》作出明确规定。

(四)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婚姻登记机关服务能力,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新《规范》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机关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等内容,对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场所、结合实际提供颁证仪式服务等作出规定,对婚姻登记员职责和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对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制度和热情服务提出明确要求,对使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保守当事人隐私信息进行了明确,新增当事人对其提交材料的责任、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修改内容。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规定,明确婚姻登记不得收费的相关规定;根据已有规定和实践需要,细化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判决的处理;我省现行工作规范分别围绕婚姻登记档案、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设立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对当前和今后相关工作实践仍具有积极的指导促进作用,因此对大部分内容进行了保留。

主持人:宣局长,刚刚您提到了《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请您介绍一下我市贯彻落实《规范》的工作举措?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宣兴中:我市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重点围绕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婚俗改革、信息化建设、婚姻家庭辅导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效能:一是打造便民登记窗口。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印制服务指南和告知单,实行办事流程和结果公开制度,设置意见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知晓率。配备婚姻登记员39名,设立登记窗口32个,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及“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服务,开通婚姻登记线上预约功能,“214”期间共受理婚姻登记预约信息 336条。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各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方便群众提前了解。二是提升信息管理水平。指导各婚姻登记处配齐智能设备、升级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完成 189 万余份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实现档案实时下载和异地联网查阅。开展登记异常数据清洗工作,清洗全市6万余条异常数据,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三是优化婚姻辅导服务。组建“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师+志愿者”专业队伍7支,创新开展辅导服务“五进”活动19场。全面建成7个县级婚姻家庭辅导室。2025年以来,提供辅导服务4.08万人次。四是推进婚姻移风易俗。以裕安区、金安区、舒城县入选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为契机,整合利用乡村老年食堂等现有场所,打造5处“新风堂”,为村民提供免费或低成本婚宴场地。深入社区开展“推进移风易俗 反对婚宴浪费”主题宣讲,发放倡议书1.1万余份。

主持人:好的。通过宣局长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文件精神及我市婚姻领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感谢宣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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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宣局长为我们详细介绍了婚姻领域相关政策文件,也感谢各位网友的观看和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宣兴中: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最后,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六安民政事业。如果您有婚姻登记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