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业绩证明材料
留言时间:2025-11-0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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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市市政及房建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需包含施工许可证。我单位承接的项目依法豁免办理施工许可证,在此类业绩用于投标时,以“豁免办理施工许可证证明文件”替代施工许可证,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单位:市公管局
发表于:2025-11-07 21:12
您好!您咨询的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问题,现市公管局答复如下:根据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彩色扫描版)的,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有不清楚之处,您可进一步向我局法制科咨询。咨询电话:0564--513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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