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市商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和口岸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市现代物流业的指导、管理、协调工作。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研究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指导全市商贸领域内电子商务建设。
(五)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拟订并执行全市进出口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定期发布全市进出口数据和统计分析。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协助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指导和协调全市出口加工贸易工作。
(六)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我市代表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协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合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管理涉及国内外出口管制的相关事务。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口岸通关环境建设。组织指导口岸文明共建工作。统筹管理口岸信息化建设。承担口岸客货运量统计与分析。协调管理全市国际货运代理、外贸仓储工作。
(九)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积极研究应对贸易摩擦措施。组织、配合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实施利用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和进出口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初审负面清单以内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
(十一)配合省商务厅综合协调和指导市内省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执行我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国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上报市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归口管理全市经贸外事活动。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指导全市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会展业发展的政策研究。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会展业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主办(承办)的大型展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扶持和培育地方会展企业和品牌展会。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月10日,六安市商贸服务中心主任王泳做客六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与广大网友进行互动。在2个小时的访谈互动中,王泳对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申请方式进行介绍,并就市民关心的“乘用车的界定”“处理旧车、购买新车是否有顺序要求”“货车等商用车可否申请补贴”“补贴次数是否有限制”等问题进行了实时交流,解答网友们的疑惑。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尤其是汽车等大宗耐用品消费,不仅关乎社会经济发展,更是与群众民生福祉息息相关。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促消费工作并多次进行部署安排,市商务局始终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下一步,结合我市实际,一以贯之持续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围绕重点消费领域发放消费券、搭建“政银企”平台、创新消费场景等方面持续开展促消费工作,多层次多维度激发市场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