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924055961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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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二次报销 |
来信时间: | 2025-03-02 19:05 |
来信内容: |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居民医保大病二次报销比例?起付线是多少?就是比如我在三级医院住院第一次费用花了5万,居民医保报销了三万。那我再申请大病医疗二次报销的话,还能报销多少?需要什么证明文件?是不是医院的费用小结和出院报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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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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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3-05 17:47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二次报销”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六安市医保局转发的《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财政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六医保〔2024〕29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1月1日起,六安市将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届时,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支付范围将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支付,医保目录管理将由“负面清单”模式转变为“正面清单”模式。居民医保大病报销为一站式结算,无二次报销,大病保险待遇政策为: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个人自付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人员类别是普通居民的起付线为15000元,市内分段报销比例:0-5万元为60%、5-10万元为65%、10-20万元为75%、20万元以上为80%,封顶线为3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起付线为7500元,市内分段报销比例:0-5万元为65%、5-10万元为70%、10-20万元为80%、20万元以上为85%,无封顶线。市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执行如下标准:1、省内市域外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2、省外异地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3、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待遇保障政策。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安市2022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救助经办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如户籍所在地为金安区且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等特殊待遇人口,可申请医疗救助和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保障政策。如您符合要求,可向户籍所在地村或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经村(社区)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公示符合条件后会对您的合规自付费用按比例进行救助。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安区医保局,电话:0564-3933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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