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1240340346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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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
来信时间: | 2025-01-05 11:03 |
来信内容: |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是先垫钱后报销吗?还是先给一部分预付款?在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都是百分之七十五吗?还有就是现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上限是多少?我是六安市金安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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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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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1-07 14:41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六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所有政策均由市级层面统一制定和调整,县区层面无权自行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住院报销为先行垫付,出院时进行医保结算;报销比例:- 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至500元(含500元),报销比例为70%;5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0%。- 市内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至1000元(含1000元),报销比例为70%;1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0%。- 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市外省内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省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起付线:- 市内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医保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 转市外省内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0元。- 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7号):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 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安区医保局,电话:0564-5150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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