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人:六安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宗琳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要:房地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全力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市陆续实施了人才购房补贴、回乡安居购房补贴、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及“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契税补贴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对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活力、坚定发展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布会直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住建局向莅临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和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六安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和最新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向各位作简要介绍。

一、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房地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全力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市陆续实施了人才购房补贴、回乡安居购房补贴、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及“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契税补贴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对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活力坚定发展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做好政策接续,同时按照中央“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最新要求,经过充分调研、严格论证,在听取各方意见,反复酝酿完善的基础上,由市住建局、财政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围绕“优化存量、控制增量、提高质量”三个方面,拟定18条具体措施。

(一)多措并举优化存量。发放购房补贴、给予企业团购补贴、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拓宽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转变征迁安置方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鼓励“以旧换新”、实行地下车位预售制、推行“期房”入学等10条措施。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6日,凡购买市城区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90平米(含)以上的,每套发放消费券2万元,包括购房消费券1.5万元、购物消费券0.5万元;房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的,每套发放消费券1万元,包括购房消费券0.75万元、购物消费券0.25万元,购房消费券直接用于抵扣购房款,购物消费券用于购买家居、家电、汽车等。消费券共发放3000张,先购先得,发完即止。公积金方面,我们进一步优化了公积金支持政策,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可提取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可以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贷能力不足时,可增加父母、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取消异地贷款提供担保人的要求允许借款人还款期间变更还款方式。

(二)精准施策控制增量。精准有序供给土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20%,土地竞买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1年内缴探索商业用地用途变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探索推进将商业用地依规依程序变更为其他用途用地妥善处置未开发土地,对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存量土地,通过政府收回收购、市场流通转让、企业继续开发等方式妥善处置盘活,促进闲置土地高效利用。

(三)聚焦品质提升质量。引领居住品质升级、激活存量地块潜力、落实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优化项目管理服务、引导采取现房销售等措施,围绕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引导企业开发小地块、低密度、高品质住宅,满足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

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谢谢!


答记者问:

提问1.什么时间买房,买什么房子的可以领取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如何兑付?

答:2024101日至2025116,在市主城区包括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以及中心城区之外的三十铺镇、中店镇、城南镇、平桥乡、城北镇、新安镇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的,可领取购房消费券1.5万元,90平米以下的,可领取购房消费券0.75万元。购房消费券免申即享,无需购房人亲自领取,购房人买房网签备案后,企业代为领取,直接抵扣购房款。

提问2.如何领取购物消费券?如何使用?可以购买哪些商品?

答:已购买住建部门“房源库”内商品住宅并成功申领购房消费券的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必须登记本人实名在用的手机号码,我们将依托中国建设银行建信金融科技平台(建行生活APP)直接发放对应额度的虚拟数字货币,购房人只需要用本人手机号码登录APP即可查看,等额消费后出示APP中“付款码”供支持商家核销,即完成支付。

我们已经在市商务局网站及“六安商务”微信公众号对支持本次定向消费券的28家企业进行公布,同时在“建行生活APP”内多界面进行了展示,便于持券人选择查看。

本次购房联动定向消费券使用次数不限,额度用完即止,核销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到期未消费完毕的额度将自动清零。主要在支持商家中用于定向品类即时消费、等额消费(购物),不得违规充值、套现等。具体为汽车、家电(家居)、厨卫、家纺、百货等,后期我们将根据实际核销情况,合理增加消费品类。

提问3.想问一下,公积金“商转公”的额度是多少?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

答:“商转公”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家庭4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额度测算公式为借款人及配偶最近一次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15,且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目前我市商转公有两种模式,分别是“先还后贷”和”以贷还贷”,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两种模式流程及材料有所差异,我们在官网上均设置了相关链接,大家可以去查阅,也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12329。

提问4.购房可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吗?

答:优先提取购房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余额不足时,可提取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付购房款。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