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524193652206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独生子女证
来信时间: 2024-11-07 15:19
来信内容:
孩子是2015年1月21日出生,现在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该怎么办理呢?独生子女证办理后有什么福利?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裕安区政府
办理时间: 2024-11-08 17:56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独生子女证办理”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1.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符合条件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办理材料及地点。您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医学出生证明或生育服务登记证,2张2寸合照前往石婆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3.独生子女证所包含的福利。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生育且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享受财政资助。如有疑问,请联系石婆店镇人民政府,电话:0564-29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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