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5242308224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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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舒城县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 |
来信时间: | 2024-10-10 15:23 |
来信内容: |
舒城县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有没有规定?对应物业收费标准应该有什么样的服务有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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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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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10-11 17:5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的相关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舒城伯益·梅鹿公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舒发改价格〔2022〕84号),您所在小区的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1.40元收取。上述收费标准包含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等。关于具体服务标准,您可以查阅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发改委价格管理股,电话:0564-8622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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