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1245144204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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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生育津贴相关,参保地:六安金安区 |
来信时间: | 2024-09-19 11:51 |
来信内容: |
生育津贴相关,本人合肥企业职工,妻子六安金安区三十铺智恒中学教师,怀孕状态,打算在合肥医院生产,这个生育津贴申请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时间有限制吗?异地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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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金安区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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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9-20 18:5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生育津贴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安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您妻子为金安区参保女职工,如果能继续正常连续参保,您或代办人可在距生产日满5个月之后,携津贴申请表、出院小结、小儿出生证明、身份证、银行账户材料等至金安区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报。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安区医保中心,电话:0564-5150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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