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324312152922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2024生育政策
来信时间: 2024-08-01 13:31
来信内容:
我有职工保险 ,想问下2024年有什么生育政策和补贴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裕安区政府
办理时间: 2024-08-03 14:32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生育保险政策。依据相关政策,生产之前正常连续缴满6个月后,第7个月开始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您需在生产前到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填写生育保险登记表,由参保单位盖章后,携带结婚证复印件、生育服务登记卡原件(即准生证)和复印件,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产前登记手续。2.生育津贴领取方式。您需在参保职工生育产假结束的当月(158天后),到您参保地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六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由参保单位盖章后,携带职工社会保障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到您参保地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564-5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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