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124144712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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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公司不给交公积金,可以自己单独缴纳公积金吗? |
来信时间: | 2024-07-31 11:14 |
来信内容: |
所在公司只给我交了社保,不给交公积金。买房需要公积金贷款,我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单独缴纳公积金吗,请问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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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裕安区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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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8-02 18:5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依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政策,职工已在公司缴纳社保,无法再以自愿缴存的名义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公积金管理部,联系电话:0564-3260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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