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09241625413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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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女性满54周岁的,以灵活就业缴纳保险,符合4555政策吗 |
来信时间: | 2024-07-22 09:16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母亲今年54周岁,到50周岁时因年龄原因被辞退,因为社保缴纳年限没满15年,办理不了退休,改为以灵活就业形式在裕安区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请问54周岁女性还能申请4555政策补贴吗,如果符合条件,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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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裕安区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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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7-24 18:0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裕安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1.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因您母亲年龄已超过认定范围,故不符合补贴要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3313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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