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0243928567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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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7-12 10:39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在皖事通进行公租房申请时发现,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需要上传自有房产证明以及至今一年的社保清单,本人没有房产以及过去一年社保的话是无法申请公租房吗还是说需要到线下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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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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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7-12 16:2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类型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地址需位于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办理录(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 2.申请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后连续12个月正常缴存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如您符合申请条件可以通过“皖事通”app申请或者向户籍所在地或单位座落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感谢您对市本级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您仍有疑问,请联系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564-392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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