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
留言时间:2024-07-05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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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城南镇这边廉租房怎么申请?申请条件是哪些?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4-07-09 17:10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申请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具备如下条件;(一)裕安区辖区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取得裕安区行政辖区内常住户口(3年以上);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六安市城区及裕安区行政辖区内无私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本年度城镇低保标准的5倍,且家庭人均财产在5万元以下(房屋资产不包含在内);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房改、集资建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政策;5、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二)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工作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裕安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稳定工作;2、申请人已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正式办理录(聘)用手续;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六安市城区及裕安区行政辖区内无私有住房或者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5平方米;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房改、集资建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政策;5、已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三)经区政府批准的住房特殊困难家庭、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辖区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在裕安区工作的省级以上劳模、英模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并不受收入及财产限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城南镇公租房办事窗口,电话:0564-3613069,或城南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3613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