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9242421416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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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慢特病医保报销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6-25 19:24 |
来信内容: |
市长您好,我家人上个月在南京做穿刺检查确诊了乳腺癌,当时没有办理门诊慢特病申请,直接去了上海医院做了全身检查和免疫组化,我咨询过六安医保局,说是确诊后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才能报,并且当时没有申请慢特病就无法报销,申请了才能报销。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补申报慢特病,让确诊之后的检查和免疫组化费用也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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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裕安区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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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6-28 09:4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裕安区参保的乳腺癌患者在异地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出院时没有联网结算报销,可以把发票、药品清单、出院记录带回参保地申请报销。如果产生的是门诊费用发票,就需要办理有门诊慢特病才可以进行报销。乳腺癌属于恶性肿瘤慢特病,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7月21日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恶性肿瘤属于“即申即享”慢性病,患者自申请办理当日起即可享受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564-515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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